开封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给“菜篮子”减负
发布时间:2012-02-01 | 信息来源:开封日报
  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国家对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从事蔬菜零售业务的超市、蔬菜销售大户,享受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2万元这一优惠政策后再次减负。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免税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共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经清洗、包装、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也属于免税范围,但各种蔬菜罐头不在免税范围。
  
  据了解,蔬菜流通环节主要是指销售蔬菜的超市、蔬菜配送及批发企业、农贸市场。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实施前,消费者购买的蔬菜价格中都含有增值税。此项政策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蔬菜流通领域成本,给“菜篮子”减负,让消费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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