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现场做食品须贴保质期
发布时间:2007-11-23 | 信息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  超市里的糕点、豆腐、肉制品等现场制作“小作坊”生产的食品须有保质期,而且要现场贴标。这是记者在昨天市质监局做客“首都之窗”网站时了解到的。

  有网友提问,超市里的糕点、豆腐等现场制作场所不太让人放心。 市质监局质量监督与执法监查处何建涛博士表示,这些场所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生产:首先要取得相关行业的许可。其次,现场制作要符合环保要求,达不到环保条件就不允许制作。第三,现场制作涉及使用带压力容器的,须符合相关部门的现场质量检测。

  何建涛强调,超市现场制作小作坊的食品,也必须有保质期,而且必须在销售时现场打进去,或者现场贴标。此外,过期产品必须有回收和处理的措施,并且报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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