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0月31日,我市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将围绕达到“8个100%”目标进行,即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为学校配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下同)持证率100%;学校周边摊贩规范经营率100%,违法食品摊贩取缔率100%;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100%;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率100%;学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和公示率100%;学校食堂推行“明厨亮灶”工程达到100%;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食品安全“6S”标准化管理完成率100%。
整治范围,除全市各类学校的校园食堂外,还包含学校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包括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食品销售店,向学校提供配餐(含托餐)、营养餐等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将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
为确保整治效果,本次整治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同时,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