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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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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超市销毁过期食品要视频录像
发布时间:2012-09-30 | 信息来源:沈阳晚报
过期食品被偷偷拆掉包装,装入新包装改换生产日期后再卖——以往市民们逛超市购物时有过类似的担心,如今这个现象在大型超市可能杜绝。
9月29日,沈阳市食安办组织人员对各大超市进行了督导检查,强制性要求过期食品必须当日及时销毁,同时必须保留文字、视频资料。这种举措在全国流通环节食品监管中尚未有先例。
11类应销毁食品:1.过保质期的2.腐败变质的3.油脂酸败的4.霉变生虫的5.污秽不洁的6.混有异物的7.掺假掺杂的8.生产日期标示不清的9.破包涨袋的10.感官性状异常的1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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