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任务将由新设立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负责执行。
“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可以说是卫生计生委在食品安全当中的核心职能之一。”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陈锐介绍说,目前正在对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提出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清理意见,形成食品标准体系框架。在标准清理基础上,2015年底完成标准整合工作,解决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到现在为止,500多个食品生产规范的清理基本上已经进入尾声了。这个月底,我们会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表示。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中国食品安全标准是否过低一直饱受争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要是有一些所谓的食品安全事件出来以后,最终大家会把焦点聚焦到标准上,而且这种标准还特别愿意和发达国家来比较。”王竹天表示,“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还要按照自己的国情来制定标准,按照我们风险评估的方法来科学设立自己的标准,不仅仅是要保护自己的健康,同时还要促进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就是说,两头我们都需要考虑。”
王竹天举例说,如果大家都拿欧盟的标准来要求北京空气质量的话,肯定天天都不合格。因此,“我们并非把发达国家标准排除在外,而是借鉴了先进的评估方法、科学设立指标的理念以及我们从实际出发的一种方式、一种指导,同时我们的标准清理结合完了之后,还会履行WTO的通报程序,要和世界各国在标准层面上进行一个沟通,把我们的风险评估理念以及风险评估方法相互之间交流。”
据介绍,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啸宏担任,专家技术组由140余位来自农业、质检、卫生、商务等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分为食品产品组、理化检验方法组、微生物检验方法组、毒理学评价程序组、特殊膳食类食品组、食品添加剂组、食品相关产品组和生产经营规范组8个组开展工作,专家技术组组长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王竹天担任。
“国家层面上是卫生计生委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完成的,同时它还完成对于企业标准的备案,我们也督促指导地方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完成地方标准的清理任务。”陈锐介绍说,以前,各个部门、各个系统在地方制定了很多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这些地方标准也存在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现在需要进一步的清理。
陈锐介绍说,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一共有四项主要职责: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二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三是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四是负责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工作,比如参与拟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表条件和检验规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