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省工商局消保处执法人员在家乐福超市新阳路店查扣100多盒仿冒他人商标的“台湾泡菜”。
当日上午,省工商局消保处根据牡丹江市信达食品加工厂的举报,到家乐福超市新阳路店进行检查。在冷冻冷藏区,执法人员看到货架上正摆放着被举报的“台湾泡菜”。标注“信达韩式泡菜”的塑料盒上,既没有QS标志,厂名厂址也不全。尤其是印在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的已经超过保质期限。
据举报人介绍,该厂生产加工的“台湾泡菜”是经过有关部门认证的商标,并且是季节性生产。目前才刚刚生产,还没有投到市场进行销售。近日,厂家销售人员巡查市场时发现家乐福在销售仿冒他家品牌的“泡菜”,遂举报到工商部门。
由于家乐福超市现场提供不出进货票据等相关手续,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超市将“不合格”泡菜下架,停止销售,并要求其负责人到工商部门接受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