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沈阳市的电子商务发展,自即日起,沈阳市将对网络零售企业实行存量与增量奖励。对于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500万元的业户,相关部门将为业主提供5万元奖励,对于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业户,其奖金将达到10万元。据了解,在奖金方面,单家企业封顶额度将达到100万元。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了解到,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已下发了《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就提到了上述内容。《通知》中提到,沈阳市将通过扶持创新能力强、具有技术优势以及营销服务优势的本地电商企业等方式,鼓励沈阳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市场份额。对基于以上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规划、统计、调研、培训、推介、发布等行业标准化电子商务体系的项目,市政府将为其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的资金扶持。
此外,为了解决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的终端服务瓶颈,沈阳市还将支持功能涵盖居家生活所需各类服务性内容的百姓日常生活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对于社区服务类应用电子商务,相关部门将按不高于投资额50%的比例,为建设主体提供资金支持,与此同时,还可按实际贷款额不高于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对于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沈阳市的支持资金将不超过100万元。
与此同时,《通知》中还提到,沈阳市将对网络零售企业实行存量与增量奖励。
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500万元的业主,将获得5万元奖励,达到1000万元的,将获得10万元奖励,达到5000万元的,将获得2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销售额达到2亿元的,将获得30万元奖励,网络零售额同比每增长1000万元,业主都将获得2万元奖励,由此,单家企业的奖金额将不超过100万元。
(作者: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