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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安全办保障春节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1-01-14 | 信息来源:北京商报
  为维护2011年春节期间的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昨日记者获悉,市工商局宣布,直至2月10日,市食品安全办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市食品办要求各区县(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以鲜肉、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熟肉制品、乳制品(含乳食品)、糕点、酒、豆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商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零售市场、餐饮单位和餐饮市场、庙会小吃经营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对城乡接合部地区、旅游景区以及外来人口聚集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节日期间、尤其是庙会市场食品安全的监测和控制力度。 

  市食品办要求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使用过期霉变原料加工元宵,杜绝滥用食品添加剂。 

  (记者 姜子谦 通讯员 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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