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在商超等设115个“消费维权服务站”
发布时间:2012-03-11 | 信息来源:广西新闻网
购买商品所获得的赠品出现了问题可以退换吗?”“在商场购物,车子却在停车场被刮花了,商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在3月9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申诉举报中心与南宁市某商场的客户投诉案例交流会上被一一提出。
交流会上,12315消费申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现场分析了8个客诉案例,这些案例包括产品、赠品三包、消费者商场内安全责任等,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工作人员孙纯禾举了一个例子:顾客陈先生在商场购买了9折后8900元的液晶彩电,专柜还赠送了一台豆浆机。两周后陈先生发现赠送的豆浆机有问题,无法正常使用,便带着液晶彩电的发票到专柜要求给予处理。但是专柜的答复是,赠品不予三包。
有与会人员提出,赠品本来就是额外附赠的东西,即使出现了质量问题,也不该由商家承担“三包”责任。但孙纯禾却表示,按照相关条例,商家不能以产品是赠品为由,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此次12315消费申诉举报中心举行的交流会,是12315“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活动之一。目的是为商家消除法律盲点,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同时从根源上规避消费维权事件的发生。据了解,南宁市工商局已在商场、超市、景区等设立和完善了115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帮助消费者、商家更好更快地解决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