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月14日下午,这家超市开了郑州市第一个临期商品专柜,柜台上目前摆放的仅有食品,距离过保质期的时间从一周到3个月不等,专柜旁边的广告牌上打着“劲爆低价,一件不留”的字样格外引人注目。这些商品的价格较正常销售时有了大幅下降。大多打五折,有的低至1~2折。
“这也是为了响应国家规定,我们将临近过期的食品列了一个专柜出来,一般打了5折左右的折扣。”丹尼斯未来路店店长杨艳丽说。据介绍,对于设立临期商品专柜,刚开始消费者对临期食品有顾虑,认为将过期的食品质量难以保证。
早在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就规定,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并建议超市设置临期食品专柜。今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对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一超市工作人员透露,一般情况下处理即将过期的食品有3种方法:一是将要过期的食品与新生产的食品绑在一起促销;二是属公司统一配送的,退回生产厂家并出具退市单据;三是属超市自产自销的,及时销毁并出具销毁记录。由于后两种处理方式会增加很多成本,所以商家一般都倾向于捆绑促销的做法。
据悉,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怎么才算是临近过期食品,不同商家的理解也不一样。有的表示按照行业惯例,接近保质期1/3的商品就算是临近过期食品了。河南的相关部门的对“临界食品”的界定是参照北京海淀工商分局出台的《食品经营管理规范》来执行。即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
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这个专柜还只处于试验阶段,如果效果比较好的话,会全面推广。河南省相关部门现在正起草制定关于临近过期商品的相关制度,一旦最终制度出台,将按照省里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