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加快农村流通业发展 拓展农家店范围
发布时间:2011-06-08 | 信息来源:海峡都市报
农村流通业相对滞后的局面今后或将得到极大改善。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福州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福州市农村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称加大对农村流通业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从2011年起,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冷链系统建设、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村级综合服务社、“农家店”建设、商品储备设施建设、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建设。
各县将建农产品检测机构
在时下关注的食品安全方面,完善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试行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系统,整合有关部门和社会方面的检测机构和资源,形成分工明确、高效可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体系。力争三年内在各县(市)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确保农产品食品安全。
加强农村批发市场建设
意见称加强农村批发市场建设,重点扶持一批集散力强、规模大、管理规范的农产品区域性专业市场,增强福州农产品市场的辐射力,促进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完善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配套措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条件成熟,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县(市)区专业批发市场和对台农产品物流中心,发挥其商流、物流的双向辐射功能,推动榕台农业流通合作。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上下游延伸经营链条,通过建立农产品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建设农产品采购和物流中心等方式,建立起农产品进入城市市场的快捷通道。每年重点扶持1~2家大型的农产品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企业,使福州更多的农产品进入省外市场和国际大型连锁超市的营销网络。
拓展农家店经营范围
实施意见还指出,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不断拓展农家店(即农村超市)经营范围,依法开展药品、家电、图书、烟草零售、电讯器材、邮政代办、保险代理等连锁经营业务,提高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到2015年,日用消费品、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农家店)覆盖全市所有较大建制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承办企业所属农村经营网点的商品综合配送率达60%以上,综合服务社在较大建制村的覆盖面达80%,逐步形成为农村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零售网络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