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价格欺诈 天津8家大商场被起诉25次
发布时间:2011-05-20 | 信息来源:每日新报
近日,本市一些市民将多家商场告上法庭,他们的诉讼理由是,这些商场打折促销的商品价格其实比促销前的价格还要高。目前,共有8家大型商场因此被起诉至和平区人民法院,共涉及25个案件,另有两家超市也面临起诉。
原告马某在诉状中称,2011年5月7日,被告某广场销售的奥尼路丹牌男装开展部分五折的降价促销活动。其中,奥尼路丹T恤标称的价格为1290元,原告以645元的折后价购买了一件。但购买后了解到,该商品在本次促销活动前“有销售价格仅为580元的交易记录”。
马某认为,被告开展降价促销活动时标示的价格,高于促销前七日内有交易记录的最低价格。参照《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被告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原告表示,被告利用虚假优惠的手段对原告实施价格欺诈,这种行为对原告的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因此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和其他经济损失共计两万元。
吕女士在诉状中称,2011年5月7日,被告某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达芙妮开展促销活动。其中,商品达芙妮女鞋的价格标签上标示的价格为359元,原告以359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商品。她在购买后了解到,该商品在本次促销活动前有销售价格仅为206元的交易记录。吕女士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和其他经济损失共计两万元整。
董先生在诉状中称,2011年5月7日,天津某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凯撒牌男装开展部分七折的降价促销活动。其中,商品凯撒牌男式T恤标称的价格为880元,原告以616元的折后价向被告购买了该商品一件,但该商品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有销售价格仅为610元的交易记录。董先生的诉讼请求也是要求被告赔偿其两万元。
记者昨天与上述三被告进行了沟通。某广场的客服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而其男服商场的负责人南女士称,原告马某购买的商品也许不在五折活动之内,但具体情况她还要调查。某集团有限公司和某广场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均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需要了解。原告马某的代理人表示,马某购买的奥尼路丹牌男装是五折促销商品。除起诉至法院外,涉案各原告的代理人还将这些商场涉嫌违法的行为举报到了物价部门。该代理人对记者说,各原告在商场促销前已提前购买相关商品,掌握了充足证据。但这25个案件最终会是什么结果,还要看法院的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