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严惩食品犯罪:施行刑罚最高可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1-05-17 | 信息来源:四川在线
如果你在餐馆发现地沟油、食品有非法添加剂,除了向工商等职能部门反映,现在还可以向成都市公安局投诉举报。
昨日是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成都市公安局为共同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通过移动、联通等通讯平台向市民公布了举报电话:028—86408800。
销毁10万余件伪劣商品
昨日上午8时30分许,成都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暨伪劣商品集中销毁启动仪式在成都市体育中心举行。自去年10月成都市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整治以来,全市共立案162件,破案139件,捣毁制售假窝点139个,涉及金额8000余万元。
昨日,成都市公安局在青白江、双流、郫县等地设立了集中销毁点,对收缴的假烟、假酒、假发票、盗版光碟等10万余件价值7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销毁。
三种途径打击食品犯罪
“专项整治活动,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负责人李东介绍,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涉及民生的犯罪加重了刑罚,规定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李东介绍,“目前打击食品犯罪主要有三种途径:接到群众举报立案侦查,工商等行政相关部门移交,或是直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