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我市近期重点查处串通涨价 罚款上限将提高到500万
发布时间:2011-03-02 | 信息来源:厦门商报
商报讯(记者吴斯婷)市物价局副局长陈圣发昨日接听市长专线时表示,市物价局近期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串通涨价等各类违法行为。
去年12月,国务院公布并实施了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陈圣发说,规定主要是为了应对目前的物价新形势修改的,新规定对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行为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列为依法打击的重点。
对恶意囤积的,将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罚款上限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陈圣发说,新规出台后,厦门还没有处罚过恶意囤积的案例,但已召开了几场价格提醒会和座谈会。2010年底菜价涨幅较大时,市物价局专门请一些大超市座谈、学习新规,进行价格政策提醒。
新规定对经营者串通涨价行为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除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外,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罚款上限由现行规定的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陈圣发透露,物价部门现在已掌握了一些串通涨价的线索,将于近期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