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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爆出年报多算净利润70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11-01-21 | 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
  对于新华都而言,相对于其2009年因各种方式多计算的743万的净利润,唐骏的“学历门”事件或许只是“小儿科”。 

  1月20日晚间,新华都发布公告称,由于其2009年会计信息质量存在11项问题,造成了其2009年年报多计算净利润高达743万元,占比高达10.82%。 

  这份由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对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新华都2009年度会计信息存在包括“固定资产核算反映不实”、“收入核算反映不实”、“成本核算反映不实”、“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在内的共计11项问题,因而造成了其2009年净利润多计算743万元。 

  其中,涉及数额较大的主要包括:2009年前子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在合并报表时,被认定为多计盈余公积402 .4万元,少计未分配利润402.4万元。 

  公司承租商场,业主给予一定的装修期用于安装电梯、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等并免收租金,被认定为成本核算反映不实,少摊销商场免租期费用888.45万元 ,造成多计利润888.45万元。 

  公司收购龙岩新华都辉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20%股权事项,被认定为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68 .6万元。 

  公告称,经初步测算,上述11项会计问题合计将造成新华都2009年营业收入减少1296 .44万元,占原定营业收入的0.42%;造成新华都200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742.85万元,占其原定净利润的10.82%。 

  公开资料显示,新华都2008年、200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 润 分 别 为6446.74万元和6868.59万元。这就意味着,在去掉了多计算的742.85万元之后,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将由原来的6.54%变成-4.98%,不仅相差近12个百分点,净利润也由增长变成了减少。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根据公告内容,新华都早在2010年11月5日就收到了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出具的此份《通知》,但直到76天后的2011年1月20日晚间才发布对外公告。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位分析师认为,新华都2009年实际利润的大幅减少,以及其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很可能对其股价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对记者表示,一般而言,作为公众公司,只要是涉及到股东利益的事项,都应该及时、全面地进行披露。 

  WIND统计显示,自2010年1月5日以来,新华都董监高及其亲属共计发生26次股权变动,其中25起减持,1起增持。持股的董监高及其亲属共计减持了85 .95万股,累计减持金额为2320.43万元。1月20日,新华都收于20.15元/股。 

  针对新华都为什么76天秘而不发,记者曾试图与新华都董秘取得联系。但直到发稿时止,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作者:吴黎华)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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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检查的通知》(财监[2010]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 员办事处组织检查组于2010年6月17日至8月25日对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并延伸检查了本公司下属9家子公司,部分重大事项追溯至以前年度。2010年11 月5日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向本公司出具《关于对福建新华都购 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财驻 厦监[2010]177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对租赁商场添置的设备的进项税678,942.47元,被认定为:固定资产核算 反映不实,固定资产设备进项税未转出,造成少计固定资产678,942.47元,多计应交税费进项税额678,942.47元。 

  2、2009年前子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在合并报表时,被认定为:2009年度合 并报表多计年初盈余公积4,024,015.91元,少计年初未分配利润4,024,015.91元; 

  2009年度合并报表多计盈余公积4,024,015.91元,少计未分配利润4,024,015.91元。 

  3、公司门店促销用赠品中向门店自购部分,被认定为:收入核算反映不实, 多计主营业务收入11,050,983.66元,多计主营业务成本11,050,983.66元。 

  4、公司一新开门店2008年底试营业三天,被认定为:收入核算反映不实,推迟确认收入1,913,390.43元,造成多计200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43,365.53元,少 计2009年利润243,365.53元。 

  5、公司承租商场,业主给予一定的装修期用于安装电梯、中央空调、消防 设施等并免收租金,被认定为:成本核算反映不实,少摊销商场免租期费用8,884,457.36元,造成多计利润8,884,457.36元。 

  6、公司按披露的会计方法分摊"长期待摊费用",被认定为:成本核算反 映不实,经营租入房产装修支出未严格按规定进行摊销,造成少计2009年以前的 销售费用104,718.98元,少计2009年销售费用162,242.93元,多计2009年年初未分 配利润104,718.98元,多计2009年度利润162,242.93元,少缴企业所得税351,860.67 元。 

  7、公司购置的一门店系商住两用楼盘,其预计使用寿命为40年, 被认定为: 成本核算反映不实,未按土地证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造成少计提固定资 产折旧1,425,993.62元,多计200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762,657.65元,多计2009年度 利润663,335.97元。 

  8、因门店收回电费冲减"销售费用-水电费", 被认定为:成本核算反映不 实,收回电费未视同转售货物计销项税,造成2009年少计应交税费235,776.30元, 少计销售费用235,776.30元,少缴销项税235,776.30元。 

  9、公司因2009年出帐广告费的播放期跨入2010年几天等情况,被认定为: 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费用60,078.67元,少缴企业所得税13,977.73元。 

  10、公司收取违约收入,被认定为:未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少缴营业 税金及附加42,291.37元;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礼品、抽奖赠品等,被认定为: 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47,392.63元;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非正常损失、资产 减值损失等,被认定为:未按规定作纳税调整,少缴企业所得税131,248.92元; 公司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被认定为:收入核算反应不实, 手续费返还未作收入,少计2009年营业外收入10,967.35元,少缴企业所得税2,610.10元。 

  11、公司收购龙岩新华都辉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20%股权事项,被认定为: 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686,000元。 

  二、经公司初步测算,上述问题合计影响公司2009年度有关财务数据如下: 

  1、减少营业收入12,964,374.09元,占公司原审定2009年度营业收入3,109,238,189.66 元的0.42%。 

  2、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28,505.02元,占公司原审定2009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685,853.60 元的10.82%。 

  三、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本公司的处理决定如下: 

  要求公司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如实调整账务,并按规定在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营业税金及附加42,291.37元,销项税235,776.30元,企业所得税499,697.42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833,392.63 元。 

  四、公司落实整改情况 公司已按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相关税费,并已按要求调整相关账务,.待审计后将进一步披露。 公司将认真落实整改,切实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如实调整账务。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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