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部分家电卖场涉嫌“以旧换新”骗补
发布时间:2010-08-10 |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
没有提供任何旧家电,记者成功购买到以旧换新的家电,并且享受到了返还的折现。在这场“利益游戏”的追逐和分配中,似乎每个参与的人都是得利者。但是,这样的分配是否是我们制定以旧换新这项政策的初衷呢?
[消费者得利]“以旧换新”可获利300元
在家电以旧换新的过程中,任何一个有旧家电的普通市民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但是,对于一些类似记者这样,本身并没有旧家电,却因为中间人的存在,主动或者被动进入到利益分配环节中,得到了300元左右的利益。他们所要支付给中间人大约100元的成本并不需要从自己的腰包里掏,而是来自于国家给的政策福利。
虽然大部分市民都会提供自己的旧家电,但是利用政策空子的人同样不少。以记者暗访的商场为例,在不到四天的时间里,一个中间人就提供了近20个虚假的旧家电,折合优惠总价大约8000元。而实际生活中,更有不少人主动去购买一些废旧、报废的家电“响应”国家的号召。
[破烂王得利]5元旧家电增值超10倍
家电以旧换新,催生利益最大的群体应该是街头巷尾回收各类旧家电的“破烂王”。一项侧面的调查却让我们惊讶于这其中丰厚的回报。
8月8日,记者来到周谷堆旧货市场,尽管部分商户已经迁到五里庙,但这里依旧生意红火。在一家主营电视机的商铺,摆着几十台电视机。当记者询问是否有便宜电视机时,老板指着门口一台小电视说:“那台,60块。 ”“有没有再便宜一点的,不能看的都行。”“参加以旧换新吧,这就是不能看的。最低价50。 ”
事实上,这种不能看的黑白旧电视机,由于不具备翻新价值,以前的价格5元钱都卖不到。那些淘汰很多年的、旧的不能用的、小零件不齐全的旧电视机等,更是按几毛钱价格论斤卖的。但是由于有了这样一个以旧换新的市场,再烂的玩意而只要不是壳就可以在商场里抵用约400元,所以不少旧家电回收老板自信地告诉记者,“如果你在这条街上能够买到50元以下的破烂,我就白送你了! ”
[商家得利]销量增加间接获利
最不好计算获利多少的是这场利益分配中的各个中标商家,因为相对较为严格的回收流程,各个卖场一般不能直接从中渔利。但是,由于特殊的优惠政策,使得各个中标卖场获得了极为利好的消息。商品销量上的增加也使得他们间接赚得盆满钵盈。
相对其他家电,电脑这种既有专卖又走商场的家电,最能直观地反映出政策带来的好处。记者8日走访了省城步瑞祺、百老汇两家主营电脑的商城,因为没有中标以旧换新,他们在销售品牌机的时候受到了不少的压力。同品牌同型号的电脑,商场比电脑城的直接报价依然略高,但是由于以旧换新的补贴存在,价格已经相差无几甚至还会略微低一点。
虽然没有准确的统计,但据合肥一家回收、销售双中标家电企业负责人介绍,目前,在整个卖场的销售中,有六成以上的家电都是参与以旧换新。从7月初启动兑付工作到现在,一个月时间内,仅一家门店就已经兑付补贴款达30多万元。
安徽省商务厅:将严厉打击“以旧换新”骗补行为
从“破烂王”手中购买旧家电,再到商场“以旧换新”。昨天,安徽商报独家揭秘省城部分卖场和“破烂王”联手,以此形成灰色利益链。报道引起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表示这种做法有违相关规定,实际上是骗补行为。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于本月内派员去各大卖场实地调研,一经发现并核实有“骗补”行为,将暂停商家“以旧换新”资格,情节严重的商家,还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处了解到,截至8月8日,全省共回收旧家电47212台。销售新家电44669台,销售金额达1.47亿元。以旧换新惠民政策实行不到2个月内,我省已经有上万人得到实惠。
然而,部分商家、旧货公司利用政策空子谋取利润,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场销售人员引导或协助顾客购买旧电器参加以旧换新属于“骗补”行为,也是《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中明令禁止的。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所有的中标回收企业都要与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签订《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入围企业采购项目协议》并向省政府采购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目的就是保证对符合条件的网点进行规范备案。同时,协议中要求回收企业规范发放以旧换新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回收旧家电,不倒卖以旧换新凭证和旧家电,不擅自拆解处理旧家电,不弄虚作假。
对于目前已经出现的违规行为,该负责人表示将紧急启动暗访调查,计划尽快派专人去各中标企业回访、调查。如果在暗访调查中得到核实,将暂停该企业以旧换新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没收履约保证金。主管部门也会借鉴上海、江苏等地的处理经验,直接从后台将违规企业电脑系统关闭,使其无法继续办理以旧换新。
省商务厅同时公布举报专线3540198、3540197,如有市民发现企业违规行为,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也可登录安徽省商务厅公众网留言举报或提出好的建议。
(安徽商报 郑茹、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