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超市“进货不当”被罚1000元
发布时间:2009-11-05 | 信息来源:贵州都市报
昨日,记者从白云区龚家寨工商所获悉,某超市因“进货不当”,引进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擅自销售,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1000元。
据了解,龚家寨工商所近日在巡查市场时发现,一家超市摆放着某品牌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发水、沐浴露等产品出售,而这些产品全属于侵权商品。随着调查深入,执法人员才知道,原来这家超市是在三桥某批发市场一个体商户处进的货,且进货时花的还是正品价。
由于该超市擅自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反了相关法律,目前,工商部门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
(记者 杨露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