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超市多项收费 供货商“人人乐”外讨说法
发布时间:2009-06-19 | 信息来源:西安晚报
“国家不允许收取的进店费,超市现在照样在违规收取,还有什么节庆费、店庆费等,都是霸王条款……”昨天上午,因为不满人人乐超市的各种“不合理收费”,许多供货商在人人乐超市西门店外“讨公道”。
奇怪
讨说法却不介绍情况
昨天上午11点15分,记者赶到人人乐超市西门店。数十位供货商正在人人乐超市门口“讨公道”,有些供货商甚至穿上了有“抵制霸王条款”、“抵制不合理收费”等字样的T恤衫,以引起超市方的重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供货方女士表示:“我们就是不满人人乐超市的霸王条款,抵制乱收费。”当记者问及具体怎样“乱收费”时,这位女士则说:“那你们得问人人乐,我们不方便说。”记者随后采访了在现场的多位供货商,他们对具体的收费项目都讳莫如深,“我们负责谈判的人正在楼上和人人乐超市交涉呢。”
据悉,昨日上午9时许,西关派出所民警在执勤中发现有供货商向超市方在“讨公道”后,便迅速与供货商展开了沟通。
等待
“正在开会” 拒绝采访
随后,记者前往人人乐超市三楼办公室,但这里大门紧闭。守候在门外的多家媒体记者欲进去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拦挡住大家:“到门外等吧,正在开会呢,一会儿我们交涉完后,会告诉你们情况的。”说着,将记者们推出门外。大约11点半,办公室内有几个人陆续走出来,等候在外的记者随即进入办公室,却未见到任何工作人员。此后,也无人向记者做出说明和答复。
昨天下午,一位参与和超市方谈判的申姓供货商代表向记者透露,因人人乐西门店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供货商代表将在下周具体就“不合理的收费”与超市方进行面对面的谈判和沟通。
规定
不得收取节庆费店庆费等
事后,记者几经辗转联系到一位供货商。这位同样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士说,他从事食品经营,向人人乐超市供货已经有七八年时间,“大家这次也是迫于无奈,超市收费名目太多了。”据他说,人人乐超市的“进店费”是按商品品种收取,一个品种有时就是几百元,若供应几十个品种,仅进店费就得数千元,“每逢法定节假日,超市方还要收取‘节庆费’,按销售额和产品类型来收。除此之外,因不同门店开业的时间不同,还需要交各店的‘店庆费’。人人乐总公司还有一个周年庆,也要向供货商收费。”这位男士表示:“面对这些,供货商都觉得有点喘不过气来,这些费用都是国家不允许收的。”
记者在网上查阅资料发现,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在2006年就联合颁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零售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其中包括“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