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过期11天依然摆货架 家乐福称是疏忽
发布时间:2009-04-21 | 信息来源:东南快报
20日,市民张先生拎着三罐过期的啤酒,向福新路的家乐福超市讨个说法。
16日晚上,家住塔头路的张先生来到家乐福超市,购买了139.8元的物品。其中就有三罐捆绑在一起的蓝宝啤酒促销装,售价5.6元。
第二天,张先生准备喝啤酒,喝之前习惯性的看了一下啤酒的生产日期:2008年4月5日。而啤酒的保质期只有1年。
张先生又拿起了其他两罐看看,一罐生产日期是2008年4月16日,另一罐也是4月5日。
过期11天的啤酒还摆在货架上,张先生昨天上午拿着小票和过期的商品,来到超市,希望家乐福能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们在大超市购物,买的就是个放心,没想到会买到过期物品。”张先生无奈的说,他表示,啤酒虽然没开封,但他个人实在难以理解像家乐福这样的超市也会出售过期食品。
超市相关负责人随后调查了此事,并向张先生做出道歉。在过期商品给予退货处理后,还另外赔偿了张先生一箱啤酒。
对此,家乐福福新店公关部林经理表示,这是工作上的疏忽,本来已经下架的商品不知什么原因又上架了。她表示,家乐福工作人员平时都会对货物进行检查,如果有商品快到保质期,他们就会将其从货架上撤下退回给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