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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买到的薯片和虾条竟然都是过期的
发布时间:2009-02-12 | 信息来源:每日商报
  在一次超市购物中,竟然同时买到两包过期的薯片和两包过期的虾条。遇到这样的事情,消费者吴先生觉得自己“中彩”了。  
 
  一次买到四包过期食品 

  前天下午4点半左右,吴先生和女朋友葛小姐一起在乐购超市庆春店购物。付完钱出来后,葛小姐打开了购物袋,想找点零食吃。她先是拿出了一包“品客随身一客”薯片,发现过期了,再拿出另一包,也是过期的。 

  这个时候,吴先生和葛小姐都觉得不可思议,一共买了两包薯片,怎么竟然都是过期的。随后,他们马上检查了其他商品,发现两包“妈咪虾条”也过了保质期。 

  “两包薯片上印着的生产日期都是2007年9月16日,食用期限是2008年12月15日。两包‘妈咪虾条’的生产日期不一样,分别为2007年10月24日和2007年12月6日,保质期为12个月。一下子买到这么多过期商品,真是出乎意料。我算了一下,这些过期商品加在一起是46元。”吴先生说。 

  消费者要求退一赔十 

   最初的震惊过后,吴先生和葛小姐觉得很气愤——超市出售这么多过期食品,如果消费者粗心一点,吃下去的话怎么办呢? 

  他们当即回到超市,来到服务台,向工作人员反映了这一问题。“没想到的是,他们一点都不重视。不但没有向我们道歉,也没有立即采取行动去检查货架上的商品。我们提出了退一赔十的要求,他们不同意,说没吃下去又不会有什么问题,最多只能退一赔一。” 

  对此,吴先生和葛小姐难以接受,便向12345投诉,希望乐购超市庆春店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昨天,乐购超市庆春店客户服务部主管康小姐表示,当时她在现场,这些薯片和虾条的确都过期了。“当时我们已经说了‘不好意思’,并同意退一赔一,再赠送一点别的小礼品给葛小姐。但是她不同意,一定要退一赔十,所以当时就没有协商解决掉。” 

   超市昨天同意退一赔五 

   过期商品为什么还在出售,并且还有好几个品种? 

  对此,乐购超市庆春店客服主管康小姐解释,当时她马上就联系了内部工作人员去检查货架上的其他商品,但没有发现还有其他的过期商品在货架上。估计葛小姐买到的这些,是本来已经下架的过期商品,被不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小心放回去的。 

   康小姐对记者表示,会先联系一下吴先生,协商一下解决方案。 

   昨天下午,乐购超市庆春店客户服务部工作人员邱女士反馈记者,目前由她在负责处理吴先生的投诉,超市已经告知吴先生可以进行退一赔五的处理,但吴先生坚持要退一赔十。协商再次失败。 

   而对于超市方面的说法,吴先生则表示,当时超市工作人员并没有道歉,态度也不好。“到超市购物买的就是质量和放心,乐购庆春店对消费者的态度,说明他们根本不重视食品安全。我们投诉并不是为了钱,而是对超市的这种态度不满。” 

  吴先生说,今天他会继续向江干区工商部门投诉,一定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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