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同道官微
首页 > 业界资讯 > 详情
法院判决:重庆家乐福踩踏一受害人获赔20万
发布时间:2008-09-17 | 信息来源:法制晚报

  今天上午,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对家乐福踩踏事故赔偿案作出判决,本案受害人王果兵将获得一共205413.05元的赔偿。

  王果兵是家乐福踩踏事件中首个起诉家乐福超市的受害者。受害人王果兵向家乐福索赔28万。

  案件回放
  被挤踩成六级伤残索赔28万

  2007年11月10日,在家乐福沙坪坝店举行十周年店庆时,市民因争抢特价菜油造成踩踏伤亡事故,最终造成3人死亡、30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当天,王果兵在事件中被挤踩到人群下。经相关部门鉴定,她的伤残等级为六级。

  2008年5月,王果兵将家乐福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8万余元。

  2008年6月和7月,沙坪坝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由于家乐福方面拒绝调解,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今日现场
  原告丈夫对赔偿不满意

  今天上午,王果兵的代理律师任浩纲告诉记者,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受害人王果兵将获得一共205413.05元的赔偿。

  法院判决书认为,家乐福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保义务,应采取而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认定家乐福有重大过失责任,被告王果兵有一般过失。

  王果兵的丈夫郭先生对赔偿数额并不满意,认为护理费等金额过低,但是否上诉还在考虑中。

  庭前采访
  争议焦点:原告是否存在过错

  记者采访了王果兵的代理人任浩纲律师,任律师称此案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原告是否存在过错。

  家乐福认为王果兵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预见到拥挤的地方有发生危险的可能,因此对自己受伤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而原告则认为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王果兵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不可能预知也无需预知会发生事故,因此对事故不负有任何责任。

  此外,此案在赔偿项目上也存在较大的争议。家乐福对原告提交的赔偿表中的多项表示质疑,其中主要包括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和护理费等,涉及赔偿金额11万余元。

  庭前对话

  日前,记者致电王果兵,其夫郭先生称,因为事故,王果兵在记忆上和语言交流上出现困难,不能接受采访。因此记者向郭先生了解了王果兵的现状。

  “她一直意识恍惚”

  FW:王果兵现在不能说话吗?

  郭:不是不能说,能说,不过吐字很不清楚,而且她一直意识恍惚,根本没法跟人交流。在家里也一样,一直都不说话。

  洗澡上厕所都要照顾

  FW:生活上还受到了什么影响?

  郭:现在她什么活都不能干,每天就是躺在床上,或者扶着在地上走走。吃饭好一点,勉强能自己吃,可是洗澡、穿衣、上厕所就都要人照顾了。

  人也站不稳,走路的时候得要人扶着,不扶就会倒。而且经常头痛,睡眠质量差,晚上老是抽搐。

  邻居帮忙进行照顾

  FW:现在谁在照顾她?

  郭:平时是我和儿子照顾她,再不就是邻居过来帮忙。

  不过这也不是个办法,我也要工作的。幸好住的是平房,我工作的时候还有邻居能照顾她。


积分查询永辉卡查询永辉卡管理章程法律声明客户服务廉政举报切换至「电脑版」
Copyright © 2006-2020 YONGHUI SUPERSTORES,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消费者服务热线:4000601933 闽ICP备0500339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 35010202000593 法律顾问:通力律师事务所 翁晓健、张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