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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面包装四个袋 商家有强售塑料袋之嫌?
发布时间:2008-06-03 | 信息来源:羊城晚报
  限塑令进入第二天,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反映相关法规在执行中存在的诸多疑问。 

  为何禁止超薄塑料袋? 

  限塑令实施两天了,还有不少市民对为何选择禁止超薄塑料袋感到困惑,记者查询了国家发改委、环保局的相关网站了解到,禁止超薄塑料袋的原因主要是该产品属于一次性产品,不能重复利用,而且经常满天飘飞,不利于重新收集回收。  
  
  保鲜袋是否一定要送? 

  “既然限塑令规定生鲜食品可以免费送预包装袋,为什么熟食店的老板没有送给我?”昨日,张小姐致电本报询问,类似保鲜袋的预包装袋商家是否必须提供呢?据了解,国家并没有强制要求商家提供这种服务。不过,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为了食品安全和体现服务到位,商家还是应该为消费者提供预包装袋。 

  商家强售塑料袋谋利? 

  潘小姐对于昨日的遭遇非常气愤。当她在杨箕附近一家面包店买面包时,店员将潘小姐要的四个面包分别装进四个小塑料袋里,“面包4元,袋子2毛。”销售人员对潘女士说。“我虽然理解限塑令是为了环保,可是商家这样的做法也太令人难以接受了,真有些强卖塑料袋的意思。”潘小姐认为,商家完全可以将四个面包放进一个袋子里,这样不但可以节约塑料袋,也能帮消费者减轻成本。 

  收费为何没明码标价? 

  更让不少消费者觉得难以接受的是,当买东西需要购买背心塑料袋时,一些商家根本无法开具塑料袋的发票。在天河北的一间时装店,店主告知李女士需要为塑料袋付费。“店主的塑料袋价格从2元可以侃价变成5毛。不但没有明码标价,更不用说有单独列出价格的发票了。”李女士认为,既然限塑令规定了商家必须对塑料袋收费,“那么,他们收费的透明度也应该完善。否则,消费者岂不是要吃哑巴亏?” 

  塑料袋监管纳入日常化 

  即日起至8月1日,工商部门将对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本报讯 限塑令实施后,一些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的农贸市场成为限塑令执行的难中之难。昨天,广东省工商局表示,将把对塑料购物袋经营活动的监管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之中,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据悉,从6月1日至8月1日,全省工商部门将集中力量重点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视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商品零售场所应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违者视情节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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