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塑料袋最高罚1万 大型超市发表看法
发布时间:2008-04-09 | 信息来源:燕赵都市报
4月7日起,由商务部草拟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商家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最高将可能面临1万元的处罚。
关于限塑,本报已经报道多次,当地商家对6月1日限塑令正式实施也早有心理准备。眼下征求意见的“草案”已经公布,石市商家有何看法,面对初步规定的最高一万元的违章成本,商家是否认为偏高?昨日,记者对省会部分商家进行了采访。
■“关键还要看执行力”
河北保龙仓新闻发言人张旭彪认为,对遵守法规的商家来说,最高罚款额无论是一万,还是十万都没有关系。在他看来,石家庄市那些颇具规模的大型超市都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关键是那些小商小贩恐怕不好约束。
石家庄天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杨立新也赞同这个观点,他认为一万元的罚款并不算高,罚款额度不是他们关心的主题,大商家更关心的是执法力度。他认为“大超好控制,那些小商店肯定是控制不住的。”他说,限塑是全社会的责任,不应该由少数商家来承担,因此他建议目前工商、物价等部门应该预想一下如何对批发市场和小店进行有效控制。
■超市正在积极寻找替代品
据悉,石家庄各超市目前正在寻找塑料袋的替代品,保龙仓已经准备了不同价位、可以反复使用的袋子,其中有七八元一个的时尚袋,有两三元一个的无纺布袋,还有一两毛一个的塑料袋,准备6月1日后推出。目前他们还在核算纸质袋子的成本,据悉一旦核算结果能够接受,他们还有可能6月1日后免费为顾客提供纸质包装袋。
先天下超市目前已经在出售无纺布袋子。河北华润万家则已经接到了深圳总部的通知,据悉不久也将拿出相关措施。
据了解,《办法(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14日。《办法》正式文件将由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并负责解释,自6月1日起实施。
(燕赵都市报 记者郭春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