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以政府法令的形式,全面禁限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无疑是当前非常必要且十分紧迫的一项任务。统计显示,目前全国仅每天使用的塑料袋超过30亿个以上——仅买菜一项,每天就要用掉10亿个塑料袋,其他各种塑料袋的用量每天也在20亿个以上。这意味着,全国每年的塑料袋使用量超过1万亿个,人均近千个。而伴随如此巨量塑料袋使用而来的,便是环境损害惊人的“白色污染”。
要更好地将这项限制塑料购物袋的任务贯彻到位,通过政府法令、制定严密强硬的行政措施只是一个方面。另一个看起来似乎显得很“软”,但实际上更为关键、不可或缺的方面是:从文化的角度,来反省、检讨并引导、重塑我们的生活方式。
伴随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尤其社会生活的加速“现代化”,诸如大量使用一次性塑料袋这类寻常生活场面,已经不只是单纯经济意义上的消费行为,而且逐渐浸染、衍生为一种社会文化心理、价值伦理意义上的生活方式,并事实上成为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重要的具体表征、见证。
所谓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也即是指:一种并不仅仅满足于消费商品的一般使用价值,而更在乎消费其背后所代表寓意的文化象征符号的生活方式,比如,高档奢侈消费背后象征的所谓“品位”、“身份”、“地位”,一次性消费背后所预示的诸如“时尚”、“潮流”、“时髦”,等等——譬如说,你去超市商场购物,如果自备采购用具,拒绝那些一次性且往往显得“过度”、“华而不实”的包装,便很可能会被认为“老土”或者“不合时宜”。
更进一步看,在长期的耳濡目染、无孔不入的渗透下,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乃至塑造了我们的心理人格。这正如著名心理学家弗洛姆所总结的一种现代消费社会环境下的典型人格心理症候——“市场型人格”。在这种人格支配下,人的最大价值并不在于他内在地拥有什么,而在于他外在地交易了什么,换言之,人生的幸福不取决于自身的质地,而取决于他的销路——被市场消费、接受的程度和深度。
所以,要从根本上抑制一次性塑料袋这类过度消费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便不能不在采取行政禁限措施的同时,借助于文化的内在精神影响力和塑造力,通过各种方式,从社会心理、价值观念的源头检讨、扭转被消费主义所左右的不健康生活方式。
(张贵峰)
评论:谁来接塑料购物袋的班
昨天,使用多年的塑料购物袋被宣判了“死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通过这些年的宣传教育,对于白色污染的危害,小学生都能说出一二。这种东西的主要原材料是不易降解的聚乙烯,作为垃圾被填埋,需要数百年才能腐烂。所以,任何一个热爱环境的人都应该理解支持这项有利于环保的政策。
不过,既然人们早就了解白色污染的危害,为什么不主动说不,非要等到国家采取行政手段不可呢?
提起塑料购物袋的命运,笔者不由想起同样是环保的敌人、却一直禁而不绝的一次性筷子和酒店“六小件”。
酒店“六小件”多以塑料为原料,同样面临着填埋后无法降解的问题,再加上沐浴液、洗发水、牙膏等往往没用完就换上新的,浪费现象惊人。有识之士不止一次提出禁止的要求。不过,很多酒店发现取消“六小件”会导致客户流失。其实,人们“舍不得”这些东西,并不完全出于占便宜的心态,更多的是因为出门的人喜欢轻装简行,不愿携带过多的生活用品。说白了,图的是方便。
一次性筷子大行其道,也不是因为人们没有环保知识,而是面对很多没有消毒条件的饭馆的无奈选择。
所以,即便明知是坏东西,也未必能轻易甩掉,这有时甚至与习惯无关。没有合适替代品,没有利益驱动,不少人只能“将错就错”。塑料购物袋也是一样。
塑料袋之所以被广泛接受,主要在于便利。菜篮子虽好,但每天下班买菜的上班族,是不可能一手拎着书包,一手拎着菜篮子去上班的。布袋也不错,但和国外购买净菜的习惯不同,我们一般从农贸市场购买蔬菜。布袋清洗起来比较麻烦,而且碰到肉类或鱼虾等水产品怎么办呢?现在国家准备拿出经济手段控制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量,作用肯定有。不过,许多家庭本着废物利用的原则,拿塑料袋充当垃圾袋。一旦精打细算的主妇们认为购买垃圾袋远不如买塑料购物袋合算,这项政策的效果又会打折扣。有人建议环卫部门长期提供廉价垃圾袋,绝非讲笑话。
看来,让大家理解塑料袋的危害容易,但让人们接受这项政策不那么简单。只有找到相对比较方便、经济的环保替代品接班,塑料购物袋才能真正下岗。
(李明)
相关评论:治理“白色污染”如何实现彻底转身
近日,为寻求“白色污染”治理的彻底转身,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众所周知,在环保治理问题上,行政方式的优势具有不可替代性。对于超薄塑料购物袋,这个禁令直接从生产源头开始,贯穿销售、使用的整个过程,进行一刀切的封杀堵死,其力度不可谓不重。这样一来,就可以催发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并辅以有偿使用制度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实践环保诉求。
然而,既往种种经验表明,在环保治理问题上,仅仅寄望于行政手段又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为预防与治理 “白色污染”,这些年,许多部门与地方政府都曾出台过“禁白令”,然而收效甚微。由此,此次全国禁止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是否能够真正实现预防与治理 “白色污染”的彻底转身,当前仍然存在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很显然,这不仅仅是一个涉及亿万国民消费习惯的问题,它背后还负载着特定的利益博弈。对于一项公共政策而言,一个最基本的视角就是,它的实施必须是利益共享、成本共担的。也就是说,告别超薄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不能把相关压力完全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政府必须承担相应的成本。
对此不难理解。表面看来,过去超薄塑料购物袋被大量使用,是商家免费提供的,但说到底,这些还是纳入到商品成本中的,只不过,这个成本可能低到让消费者无法觉察的地步。而随着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的强推,势必会导致消费者成本负担的增加。每一分一毛都是民生之重。这个涉及到全国亿万消费者的措施背后,也必然凝结着巨大的民生成本。公共政府的最大善意,就是体恤民生,而这一点,最细微处最关情。可见,如何避免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不成为民生之负,还应该有相关的完善措施。
诚然,不论是禁止超薄塑料购物袋,还是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都需要相关的监督检查来助推。但是,从根本上来讲,制度是作为激励而存在的,这一切的施行,还必须依赖其对商家与消费者产生的激励价值。也就是说,我们既要以先进的环保理念来重塑生活方式,也要以经济理性与民生关怀为基础,来寻找到相应的“绿色”替代品。只有全面调动文化、经济、行政的力量,才能实现预防与治理“白色污染”的彻底转身。
( 作者:苏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