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还有一天2007年才完,为什么30号就说我们的积分卡为零了?”昨日下午,石桥铺某超市被40余名顾客围得水泄不通,他们手举超市积分卡,嚷着要见超市负责人。
40人聚超市讨说法
昨日下午5点,在该超市负一楼,前来讨要说法的顾客约有40人,大部分为老年人。
一名在超市内工作的小姐称,这些人下午1点左右就开始聚集在存包台边上,人人手里都举着VIP卡。
“我们要求见负责人,我们必须讨到合理说法。”汪婆婆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他们手里的VIP卡是商场的购物积分卡,昨天是2007年的最后一天,所以大家都拿着积分卡来商场换取福利,没想到到了商场后却被告知,积分卡已于30日就清零了。“既然是兑换一年的积分,为什么在30日就清零!”
据在场的一名顾客称,前几天超市工作人员还明确告诉大家,积分要到31号才会清零。
负责人4小时后露面
昨日下午5点过,在顾客苦等4个小时后,商场一名负责人终于露面了。“为什么你们现在才出面见我们?”刚一进办公室,顾客们便质问起来。周小姐表示,由于人手不够,所以怠慢了客户。
超市:早就发出通知
周小姐称,商场早在12月上旬就已经通过宣传单发表了通告,大门外也贴有通知。说完,她还从抽屉里拿出两张12月的购物宣传单,记者看到,上面明确注明“请持有会员卡的顾客于2007年12月30日前将卡内积分清零。”
但在场市民纷纷对宣传单表示质疑,表示一个月以来并没有接到类似的宣传单,根本不可能看到积分清零日期。
顾客:是为得到尊重
“大门外的通知据说是29日贴出的。”顾客扬小姐表示,由于大家并非天天到超市购物,大家都是根据卡上“有效期2008年12月31日”字样判断商场换取积分福利的日期的,根本想不到超市会在30日就会积分清零。
“其实积分只能换取很少的代金券,所以我们并非为几十元而来,而是为了应有的尊重。”扬小姐表示,本想得到一个解释,却没想到等了4个小时。
律师:商场若未告之则侵权
南坪某律师事务所白律师表示:如果真如顾客所说,商场工作人员所说的积分清零日期和贴出的通告日期不相同,商场便是没有明确告诉消费者积分兑换的日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私自将积分提前清零,消费者可以上诉。
直到晚上6点,还有10来位顾客没有离去,大家要求超市方公开道歉,但协商仍没有任何结果。
(实习记者 段绪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