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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超市出纳侵占财物47万元 获刑6年
发布时间:2007-12-22 |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家乐福一出纳因侵占公司财物被抓获。昨天,记者获悉,该出纳被朝阳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责令赔偿公司损失47万余元。

  现年33岁的女子霍某是北京人,去年4月25日,霍某利用其担任家乐福双井店财务部出纳员的职务便利,使用其他单位从家乐福双井店购买中银消费信贷卡而支付的转账支票等票据,从家乐福重复领取共计价值4000元的购物卡。

  去年4月至5月间,霍某还虚构其他单位退款,骗取家乐福双井店出具的转账支票4张,金额共计人民币472800元,后霍某将支票全部兑换成现金后放进自己腰包。今年2月,公安机关将霍某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霍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家乐福双井店的财物,且侵占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其给被害单位造成的损失应予以退赔。
  (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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