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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自制食品过期 需现场销毁
发布时间:2007-11-20 | 信息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色彩诱人的凉拌菜、散发香气的烤鸡、面包等超市自制食品一直是各家超市生鲜区的特色。《每日经济新闻》日前走访一些超市发现,超市自制食品从原料到上架销售等环节存在监管不严等食品安全方面的隐患。记者昨日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获悉,由该协会起草的国家首部超市自制食品安全相关法规 《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经营规范》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按计划,本月底将召开评审会”,该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12月有望出台。
  记者了解,由于超市自制食品制作简易,运输成本低,上架容易,因此利润较高,沪上大型超市基本都设有自制食品区域,包括点心、面包、菜品等。而超市自制食品价格实在,也受到消费者喜爱。记者昨天在一大卖场看到,该超市晚市推出的“买荤送素”自制食品促销吸引了不少消费者。

  不过,记者在走访一些超市时发现,超市自制食品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隐患,如在一些盒装熟食的保鲜膜上,大多只有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没有生产日期。目前各超市自制食品生产渠道也不一,有的是超市工作人员生产,有的却承租给个人或单位,还有的是食品公司直接供货。由于没有相关法规规范,食品安全监管难以到位。

  今后,上述现象将有望得到遏制。即将出台的《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经营规范》意见稿,明确规定了超市自制食品的全部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均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对超市自制食品的保质期、过期食品处理同时作出新的规定。标准要求,包括超市、大型超市、便利店等各种业态在内的零售企业自制食品生产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同时,加工成品上应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禁止更改现场加工食品的生产日期。标准还规定,超过保质期的加工成品应在门店内现场销毁,并进行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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