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被盗揭出真相:沃尔玛摄像头多是摆设?
发布时间:2007-10-28 | 信息来源:超市168
超市和商场里用来防小偷的监控摄像头,居然是“睁眼瞎”。26日,一位市民因提包在超市被盗,而揭出超市摄像头形同虚设这一事实。
当事人:手提包被盗暴露假摄像头
家住杨园新村的魏云介绍,26日中午12时许,他和家人一同到徐东沃尔玛超市购物。因看见超市内写着“闭路电视镜头”的警示,且抬头也发现不少摄像头,他于是很放心的把孩子和随身的手提包放在购物车内,转身和妻子在肉类区挑选猪肉。挑选完回头时,发现购物车中的手提包不见了!
魏先生马上找到值班经理要求翻看录像,调查是谁偷走了手提包。但值班经理却表示,要等警方处理。
12时52分,洪山区徐东派出所民警肖大方接警赶到,并要求沃尔玛把监控录像调出查看。此时,值班经理才告知,超市只有靠近收银台的几个摄像头正常工作,其余多数是为了震慑小偷虚设的。
得知真相的魏先生非常生气,他认为正是这些“虚设的摄像头”让顾客放松警惕,他要求超市赔偿被盗的手提包。
与此同时,12时30分许,另一名前来购物的女士的手提包,也在魏先生被盗的位置不翼而飞。
记者在沃尔玛超市现场看见,除摄像探头,还有许多像吸顶黑灯罩一样的“闭路电视镜头”,从外表看,根本无法分辨真假。
12315:超市应承担部分责任
洪山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徐永锋认为,超市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当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经营者应积极配合做好求助工作。
魏先生丢手提包不是超市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直接导致,主要责任应该由小偷来承担,但由于一时难以抓到小偷,且超市不能积极协助魏先生追查小偷,因此超市应该承担责任。
业内人士:一些超市摄像头形同虚设
“目前一些超市设置摄像头就是为吓吓小偷。”一家不愿意透露名字的大型超市负责人昨日表示。她说:要保证卖场的每个摄像头运作每天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起码要设置一个监控室,还要有专人监看”。因此超市在既想降低经营成本、又想震慑小偷的情况下,就会设置一些虚假的摄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