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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抢购促销大白菜摔伤 超市被判赔偿两万余元
发布时间:2007-09-04 | 信息来源:超市168

      上海市民高女士在抢购超市促销的大白菜时,被撞倒摔伤。事后,高女士将该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月29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超市承担一半责任,赔偿高女士各类损失共计2.21万余元。

      2006年11月4日,高女士在上海大润发超市杨浦店购物,正值超市促销大白菜。由于摊位上顾客较多,超市就安排员工冯某分发大白菜,高女士拿到大白菜后发现质量不好。为了调换,高女士再次挤入人群。而此时冯某正弯腰拿大白菜,在起身时撞到了高女士,高女士倒地时撞上了手推车致伤。经医院诊断为胸椎压缩性骨折,当即住院治疗。2007年5月,高女士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审理中,经鉴定,高女士的伤势已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到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各项费用。高女士在超市促销摊位购物,在促销摊位比较拥挤的情况下,双方均应对购物环境有所警觉,注意安全,但高女士和冯某对此均未尽到注意义务,造成事故发生,双方均有过错,应承担各半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该超市赔偿高女士医疗费944.48元、交通费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0元、伤残生活补助费14725.95元、护理费1800元、营养费13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元、律师代理费1500元、查档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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