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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家乐福打虚假广告?跑了三趟没买到特惠米
发布时间:2007-04-02 |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家乐福打虚假广告欺骗我们。”4月1日,福州市民梁先生和张先生反映此事。

  梁先生告诉记者,他前些日子在一些媒体广告上看到,福新路家乐福近期有一些商品用特惠价出售,其中“中汇碗飘香大米”3月30日到4月1日期间,价格是“0.9元/500g”。 

  梁先生表示,他特地等到活动时间到家乐福买这种特惠米。“但是我跑了3次,服务员都说没有这种米卖。”梁先生说,3月31日中午,他和张先生赶到家乐福后还是没有找到这种米,4月1日上午和下午过去仍然没有。

  4月1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福新路家乐福门口见到了张先生和梁先生。记者在家乐福门口看到,一面巨大的海报上写着“家乐福12周年生日派对”,活动日期为3月30日至4月1日,在众多的特惠商品中,确实有“中汇碗飘香大米”,售价是“0.9元/500g”,每人限购5千克。

  随后,记者来到家乐福超市3楼大米卖区,发现很多市民都在排队买一种“福龙香米”,价格也是“0.9元/500g”,而“中汇碗飘香大米”在这里却不见踪影。

  家乐福超市杂货处实事科科长谭成文告诉记者,“中汇碗飘香大米”的进价是3.2元/千克,平时的售价是3.4元/千克。由于看到广告后来抢购这种米的市民较多,3月30日活动开始的第一天,这种米就已经卖完,由于供应商没有及时供货,超市才将进价、质量和“中汇碗飘香大米”差不多的“福龙香米”作为“替身”,仍以“0.9元/500g”的特惠价卖给市民。

  福建竞盛律师事务所郑春芳律师说,家乐福超市的广告宣传出售“中汇碗飘香大米”,且有具体的数量、价格,其行为已构成要约。按照相关规定,家乐福超市应无条件按广告宣传向消费者提供这种大米,否则,其行为已违约,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如家乐福超市拒绝提供这种优惠大米,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有关部门出面解决。如无法解决,消费者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福州日报   祝健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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