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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还要花钱换购 超市倒赔6瓶酸梅膏
发布时间:2006-06-12 | 信息来源:武汉晚报
  酸梅膏瓶上写着赠品,超市却收了2元钱。日前顾客投诉后得6倍赔偿。

  青山一超市广告称:“购物满37元加2元可换购一瓶200ML的酸梅膏”,张小姐换购一瓶后回家一看,瓶身注有“赠品”字样。“明明是赠品,超市为何要多收2元钱换购?”张小姐向冶金工商所投诉。

  工商人员认为,“赠品”不能销售。经调解,商家将2元钱退还,并赠张小姐6瓶200ML酸梅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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