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买衣服不合身 超市开出换货单却不予换货
发布时间:2004-08-27 | 信息来源:三湘都市报
前天买的衣服不合身,次日拿到超市开具换货单后,却被告知“不能换”。消费者愤而与超市争执,并在互相拉扯的过程中受伤。
20分钟内“变脸”
今天中午,记者在湘雅医院急诊楼二楼见到了仍在打点滴的当事人周女士。据其丈夫宁斌介绍,24日下午,周在华银旺和超市东风店购买了一套价值79.88元的衣服,回家后试穿不合身,25日晚,他们来到超市要求换货。当时总台工作人员同意换,并叫他们拿换货单到营运部门鉴定。谁料,竟遭到拒绝。
对于超市的突然“变脸”,周女士和丈夫十分不解,在与防损人员争抢衣物的过程中,周女士被一高个男子打翻在地。
做法有违“行规”?
为什么超市对于员工开具的换货单不予认可?该店曾店长表示,总台开出换货单后,须经营运部门鉴定通过才能生效。“可能是总台的工作人员不熟悉该流程。”
记者从其它超市了解到,换货单应在鉴定后再开出,一旦开出立即生效。沃尔玛超市(长沙店)公司事务部经理蒋立群称,沃尔玛的换货或退货时间为一月,消费者带上购物小票及所换物品到总服务台,经鉴定后,开具换货单即可换货。新一佳开福店的负责人则称,他们的做法是先叫有关部门经理检查商品,没有问题即开换货单。
消委:超市负全责
记者随后咨询了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据有关负责人认为,既然超市总服务台已向消费者开具了换货小票,就有义务为消费者换货。即使衣服下了水,过失也应由开具换货小票的超市员工承担。
对此,曾店长和王主任承诺,一旦执法部门鉴定责任在超市,他们将无条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