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41个“爱心超市”接收捐赠款物162万
发布时间:2012-02-02 | 信息来源:人民网
2月1日,笔者从沙坪坝区民政局获悉,沙区从2005年开展“爱心超市”试点以来,相继在24个街镇建立了“爱心超市”41个,其中街镇级5个,社区级36个。截止目前,“爱心超市”已累计接收捐赠款物162.08万元,46685人次受益。其中,2011年,爱心超市接收捐赠款物共20.81万元,共救助1011人次。
三种模式建立“爱心超市”
“爱心超市”的建立不仅是民政福利救助工作的创新,同时也是一条搭建社区“内循环”的爱心渠道,可以让辖区贫困居民直接感受到身边人的关爱。据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随着各街镇稻草援助中心的建立,我区“爱心超市”已与区慈善会、街镇稻草援助中心形成了三级慈善爱心救助体系,并成为实施经常性捐助的一线窗口。目前,“爱心超市”建立有三种模式:自办“爱心屋”,由街道、社区自备场所开办,募集捐赠款购买米、油、棉被、衣物等,汇集居民捐赠的闲置物品,贫困人员定期免费到“爱心屋”领取所需物品;“爱心超市”,由街道与辖区内的商业超市或粮油商店联办爱心购物门店,比如,沙坪坝的7个永辉超市门店都是我区的“爱心超市”,贫困人员可凭免费发放的有价“购物卡”到“爱心超市”选购生活必需品;以享受门面租金优惠政策,在进行日常经营的同时设立慈善柜台,救助对象可享受打折优惠。
满足困难群众不同需要
我区“爱心超市”的救助对象是辖区三孤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特困职工等。救助程序要求本人提出申请,居委会评议,社区张榜公示。发放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受助对象定期到“爱心屋”领取所需物品;另一种是受助对象凭有价“购物卡”到“慈善柜台”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并享受打折优惠。为保障“爱心超市”正常运行,我区主要采取四种办法筹措款物:由区政府安排的各项救助资金,通过“爱心超市”这一平台汇集发放;广泛动员辖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捐赠。比如,覃家岗街道新立社区今年1月17日在举行迎新春、送温暖“唱读讲传”联欢会活动时,就现场为社区“爱心超市”筹集善款4万元;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设置爱心捐赠箱和衣物接收站点,募集居民日常生活用品,重点是粮油、冬衣、棉被等生活物资,方便居民群众就近献爱心;不定期组织开展义诊、捐赠等活动,通过向困难群众发放常用药品,资助特困学生学习用品等形式,满足贫困群众的不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