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在厦门永辉超市放炸药勒索20万
发布时间:2009-07-07 | 信息来源:福建日报网
谎称在超市内放置爆炸物,要挟厦门永辉超市支付20万元。昨日,湖里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陈某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本报今年2月18日报道,陈某艺,今年23岁,漳州平和县人,事发前在厦门一物流公司当调度助理。由于对自己的收入现状颇为不满,陈某艺一直幻想敲诈钱财暴富。1月17日至2月14日期间,陈某艺发短信给林女士,以向警方举报其丈夫参与“六合彩”赌博等相威胁,要求将5万元汇到指定账户,可对方并不理睬。后来,陈某艺发短信给郑先生,让郑先生汇10万元给他,不然将绑架郑先生的两个小孩。郑先生看到短信后认为是诈骗,就把短信删掉了。
今年2月17日14时19分,陈某艺在办公室内感觉无聊,就想与永辉超市开个玩笑,两次拨打厦门永辉超市电话,谎称已在超市内放置了一枚炸弹,要对方准备20万元人民币并等通知。接到报案后,厦门警方迅速出动大量警力,对永辉超市在厦的5家超市连锁店进行疏散,并排查可疑爆炸物。直至当日18时抓获陈某艺时,才恢复正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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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自制土炸弹勒索老东家
想敲诈以前的工厂老总,不想自制炸药误放在了副总车下,随后几次三番发短信追要3万元。昨日,湖里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郜某、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均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今年1月18日下午,湖里安兜某工厂的停车场内,一辆轿车底下发出一声巨响后,一阵浓烟冒出。次日一大早,总经理杨某接到一男子的匿名来电,对方说昨天小车爆炸就是他干的,主要是想找他“借”点钱花花。杨某以为对方打错了电话,但一边的副总明白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男子不断地来电和发短信威胁。原来,1月18日被放爆炸物的车,已经不是杨老板的,他2006年后就把车给了副总。警方由此认为,敲诈的人很可能对杨某的近况不是很了解。周旋中,对方发来一个账号要求汇进3万元,民警一查,开户地在广东。次日下午,等到银行关门时,杨某依计发出短信称钱已经汇出去了。
男子次日没收到钱又来电话催,很快又给了一个在厦门本地的卡号。经查,开户人姓郜。1月21日晚7点多,郜某在湖里穆厝落网后,又交代了同伙———河南老乡李某。不久,警方又将李某擒获。原来,李某以前就在杨某的工厂里打工。去年11月,郜某从广东辞职到厦门投奔李某,但一直没找到事做。后听李某无意间提起以前老板的情况,郜某便动了敲诈的歪脑筋。
(本网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胡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