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企业与闽北果农签订4100吨购销合同
发布时间:2008-12-31 | 信息来源:东南新闻网
记者从“闽北优质柑橘迎新春促销节”发布会上获悉,福建经贸委将于2009年1月1日-7日在福建经贸会展中心举办闽北优质柑橘新春促销活动。本次促销活动共设41个摊位,活动时间为每天早上8:00-17:00。来自建瓯、顺昌、延平、建阳4个县市的41家柑橘协会、合作社和果农大户带来的1万多吨优质柑橘将在活动中展出。
发布会后,福州各地的超市、批发市场、果品公司代表与参展的果农共签订了3000吨购买合同、1100吨代销合同、超市为果农免费提供产地,帮助果农销售柑橘。其中,福州永辉超市与顺昌金水农场、建瓯东游镇大自然柑橘公司分别签订1000吨购买合同、福建果品市场与顺昌柑橘协会签订100吨代销合同、福州正大果品公司与建瓯东峰镇签订1000吨代销合同、福州榕福集团团购300箱、省经贸委团购300箱、福建省经贸集团团购300箱。此外,福州沃尔玛超市与建瓯东峰镇签订无偿提供场地协议,帮组果农销售产品。
由于今年柑橘产量增加、上市季节晚、销售季节短,销售面临很大压力。针对这一现象,全省各地纷纷采取多项措施帮助果农拓宽销售渠道,千方百计为农民解决销售问题,将桔农损失降到最低。我省商贸部门积极组织、引导企业举办和参加省内外农副产品销售会、促销会、博览会,扩大闽北柑橘的宣传,增加营销渠道;交警、交通、路政等部门确保农副产品绿色渠道;工商部门做好品牌建设,引导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金融部门积极引导各级金融机构加大对果农的资金扶持力度,保证果农资金需求。省经贸委十分关心南平市农村柑橘销售问题,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经贸部门千方百计帮助南平销售柑橘,并和南平市政府在省经贸会展中心共同举办“闽北优质柑橘迎新春促销节”,为广大果农搭建产销对接平台。
商务部为有效解决近期有些果蔬主产区销售难的问题,专门下发《要求组织开展千家零售超市百家批发市场扩大卖难果蔬销售活动》,要求我省各设区市尽快落实参加这个活动,每个设区市组织5-10家零售超市、2家批发市场参加。同时加大产品推销力度,配合主产区设置特卖场专柜、专区,对卖家减免入场费摊位费等措施确保产品的销售。
福建果品市场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将采取开设绿色通道保证果农产品顺利进入市场;优先安排果品质量安全检测;减免经营手续费,免费为果农提供住宿等措施。
本次活动由福建省经贸委主办,共有14家促销超市、批发市场、果农公司代表和41家来自南平柑橘协会、合作社参加。福建经贸会展中心将免费为参展果农提供摊位。
(记者 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