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在榕举行
发布时间:2007-03-30 |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本报讯昨日上午,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在福州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开始,对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在东部地区建设的农家店每个补助4000元,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6000元。
会议透露,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将在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全面推进,商务部已经会同财政部共同研究了2007年补贴资金政策,决定对试点企业建设或改造配送中心的金融机构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予以一年贷款利息补助,东部企业贴息率不超过4%,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企业贴息率不超过5%。另外,从2008年开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工作重点将由目前的发展农家店数量为主,逐步转向以扩大农家店的覆盖率和提高连锁化水平为主,并将重点加强配送中心建设,积极引导第三方物流企业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