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刘永辉,30来岁,今年7月,他用自己的名字注册了一家“厦门超永辉生鲜超市”。没想到就是这个他十分喜爱的名字,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
24日,厦门市工商局接到来自福建永辉集团的一纸“诉状”——维权申请报告,报告称,厦门超永辉生鲜超市使用“永辉”作为门店名,对其构成了商标侵权。昨日下午,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版权局及市文管办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对这一案件进行了查处。
福建永辉集团:
厦门超永辉生鲜超市侵犯了“永辉”商标的使用权
福建永辉集团创办于1998年,投资总额逾6亿元,是一家以经营生鲜农产品超市为主,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为辅的大型连锁量贩企业,先后在福州、南平等地设立近20家分公司,其中大规模的生鲜超市达20多家。2003年,永辉集团陆续在近45个商品类别申请“永辉”商标注册,并先后获准,目前,已成为业界的知名商标。据悉,2004年,福建永辉集团还被国家商务部列为“国家重点大型流通企业”。
永辉集团称,今年7月,厦门超永辉生鲜超市开业后,广为散发的庆祝“永辉菜篮子开业”的优惠大酬宾宣传单,以及在大门口的大型灯箱醒目标注的“永辉菜篮子超市”,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永辉集团表示,厦门超永辉生鲜超市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和企业名称使用权。
超永辉生鲜超市店主:
我使用“超永辉”,对方是“永辉”,怎么会侵权呢?
24日下午,记者随检查人员来到位于思明区万寿路的这家厦门超永辉生鲜超市。记者看到,超市的门店名确实为“厦门超永辉生鲜超市”,面对检查人员,店主一脸的惊讶。了解事件经过后,他有点风趣地说:我在30年前就“注册”“永辉”了。
原来,永辉就是店主的名字,决定开一家生鲜超市后,刘永辉就一直在琢磨超市的名字,那就用自己的名字吧,他这样决定。没想到,前往工商部门登记时,工商人员告诉他,“永辉”已经有注册,让他更换名称。可他还是想用自己的名字,怎么办呢?最后,刘永辉成功注册了“超永辉”。得知这样做竟构成侵权时,刘永辉很无奈:“我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核准,而且,我使用的是‘超永辉’,对方是‘永辉’,怎么会属于侵权呢”?
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小组:
厦门超永辉生鲜超市需重新登记注册商号
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小组告诉记者,虽然刘永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注册并使用“超永辉”的商号,但按照同一个行业“谁先注册、谁先使用”的规定,厦门超永辉生鲜超市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永辉”已成业内知名商标,因此,永辉集团有权提出撤销“超永辉”商号的请求。检查人员要求厦门超永辉生鲜超市立即停止侵犯永辉集团商标使用权的行为,前往工商部门重新登记注册商号。 (记者: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