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永辉超市荣膺福建省“家电下乡”唯一指定超市
发布时间:2009-05-04 | 信息来源:永辉官网
目前,永辉超市指定的销售门店为:鳌峰店、滨江丽景店、大学城店、福飞店、甘蔗店、鼓山苑店、国棉店、华林店、汇达店、金辉店、黎明店、马尾店、上渡店、省府店、五四北店、西门店、象园店、杨桥店、福清成龙步行街店、福清龙田商贸城店,
其他门店将陆续参与“家电下乡”活动。 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家电下乡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5月5日起,到2012年11月30日止,在本超市购买指定家电产品的农民,可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财政补贴,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两台(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须按如下规定
1、购买补贴产品必须认准标识
购买补贴产品必须认准标识。享受补贴的产品是生产企业专门针对农村市场设计和制造的,带有专门标识,须在指定店购买。在非指定门店购买或购买不带标识的产品不享受补贴。
2、产品价格和补贴标准
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如下: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具体产品及价格见指定门店内的试点产品告示栏或家电下乡网站中的中标产品公布,补贴标准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3%计算。
3、购买及申报补贴程序
农民须凭个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试点家电下乡产品。
农民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购买产品的发票及复印件、产品标识卡及储蓄存折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部门或指定的机构申报补贴资金。
申报受理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到农民登记的储蓄存折账号。
更多内容,敬请关注
永辉超市“家电下乡”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