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视察永辉生鲜超市(厦门莲前店)
发布时间:2007-09-08 | 信息来源:永辉官网
2007看9月7日上午十时许,国家工商总局李东生副局长一行,在永辉超市厦门区域负责人方总以及莲前店店长助理的陪同下,就当前厦门“两会”、“两节”的食品安全方面到厦门莲前店进行检查。这是继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王晋杰司长视察莲前店以来,第二位国家工商总局领导莅临永辉莲前店检查指导。
永辉超市厦门区域负责人方总就当前厦门永辉商业有限公司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主要经验作法做了细致的汇报:首先,方总代表集团感谢各级工商部门对于我公司的扶持与认可,莲前店被厦门工商局授予了“食品安全示范店”荣誉称号。目前,莲前店已实行了一系列生鲜食品监管制度,把生鲜食品网络管理系统主动同厦门市工商部门的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联网,电子索证索票率达100% ,同时积极配合市区工商局做好手工台账,自觉履行厦门市工商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十二项自律制度》,体现了厦门永辉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度重视。
当李副局长问到厦门永辉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具体细节的经验做法时,方总将当前莲前店在“供——检——销”三关查验以及下架退市链式管理制度,即供货商工商证、卫生证、检测证三证查验留档,上市前的检测检验,销售中商品质量管理以及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封存管理制度做了书面汇报。
李副局长对厦门永辉当前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将厦门永辉好的经验做法给予推广,并对永辉企业寄予了更高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