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解放百货大楼失火 三名责任人受罚
发布时间:2009-09-02 | 信息来源:山西商报
9月1日,太原市杏花岭公安消防大队公布了8月24日发生在解放百货大楼的火灾原因,并决定对3名主要责任人进行罚款。
据了解,8月24日20时50分左右,位于省城解放路的解放百货大楼一层发生火灾,整个商场受到大火威胁,该大队派出4个消防中队部分官兵和10余辆消防车及时救援,避免了商场遭受更大的财产损失。经调查,起火地点位于该商场一层一家眼镜店内,由于店内打磨镜片的机器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导致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部门分别对解放百货大楼负责人和眼镜店的两名负责人罚款500元以示教育。
(记者 蔡媛媛 通讯员 王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