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营管部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提出四方面十三条具体措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
《若干措施》规定,对于实体批发零售类、餐饮类、居民服务类、交通运输类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有序复工复产。涉及人员聚集的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行业,结合实际适时明确复工复产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符合各地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符合复工复产防疫安全标准规定的人员及时上岗。采取措施完善灵活就业政策,促进快递等行业尽快复工复产,稳定快递末端网点,保障物流畅通。
发挥电子商务类平台企业作用,为线上线下个体工商户特别是生鲜类经营者提供供需对接信息资源服务。
此外,对于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社保、缴税、房租、用电用气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多项优惠措施。